2009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意见
各镇、乡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按照唐山市职称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0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部署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以有利于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抓规范、抓完善、抓提高为重点,坚持“按岗申报、公正评价、择优聘用、强化管理”的工作原则,不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规范职称评聘管理,大力提升职称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和业内认可度,推进职称工作的科学发展,为加速建设科学发展示范市和人民群众的幸福家园提供坚强的人事人才保障。
二、申报评审条件
200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严格按照省2003年印发的各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2007年修订后的中小学教师、卫生技术专业及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技工学校、翻译专业高、中级申报评审条件,《唐山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办法》(唐职改办字[2008]80号)和《唐山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唐人字〔2008〕23号)的具体规定及要求进行。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必须严格按照现岗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所对应的系列(专业)申报。各单位要严格资格审查,规范申报程序,确保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的客观、公正。
三、申报推荐数额
全市事业单位各系列(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推荐控制数额,依据唐山市人事局核准的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确定。对高、中级资格待聘人员已达到或超过同级岗位设置数额20%的,原则上暂停申报;对高、中级岗位空缺较多的单位,从严控制申报数量,争取3-5年到位,其中中小学教师申报推荐数额,根据已核准的事业单位设置方案及现有专业技术人员待岗状况,本着从严控制申报数量,有计划、逐年逐步到位的原则,由唐山市职改办直接下达申报推荐数额,2009年下达我市中小学高、中级申报控制数额为副高级150个,中级180个。市教育局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分解下达,在控制数额以内择优推荐。对有重大科技发明、贡献突出,对事业发展起到骨干、领军作用的个别拔尖人才以及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以上人选、近5年取得唐山市以上优秀教师称号的中小学教师,确需超比例申报的,要从严控制,由单位提出申请,附业绩等相关材料,按人事管理权限逐级审核批准后方可申报;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严格按照申报评审条件组织申报,不受申报控制数额限制。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经济师、正高级会计师、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的申报,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要求和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进行,未设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单位不得申报。
四、几个具体问题
1、法院、检察院系统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继续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与其他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评审工作同步进行。
2、对在服务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今年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申报推荐,岗位空缺时可优先聘用。
3、各类非法期刊不允许组在卷中,各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对拿不准的要通过登录国家新闻出版总署(http://www.gapp.gov.cn/)、维普网(http://www.cqvip.com/)、万方数据(http://www.wanfangdata.com.cn/)等网站进行查询,相互印证来确定其合法性。
4、2009年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任职资历、外语(古汉语)、计算机免试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31日,退休年龄截止时间为2009年6月30日。
五、申报程序
2009年的职称申报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唐山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办法》(唐职改办字[2008]80号)文件精神执行,切实落实申报推荐公示制度,做到申报条件、推荐程序、申报数额、申报人员情况、推荐结果五公开。坚持业绩为主、综合考核的量化测评方法,按照“重水平、重业绩、重创新”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客观全面的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和业绩,在量化评价的基础上,好中选优,择优推荐,确保推荐质量。
各单位申报推荐人员时要提交经唐山市人事局审批的《迁安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情况审核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未经唐山市人事局审批的,不予申报),同时提交2008年度经评审、考试等取得中高级职称待聘人员名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量化赋分表》(其中业务技术工作能力栏为考核答辩成绩,各单位上报时其分数和总分暂不填写,待考核答辩后再填写)、《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承诺书》、《申报评审 系列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申报高职填写),并提交毕业证、资格证、聘书、继续教育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表、职称外语合格证、职称计算机合格证、奖励证书、论文论著等原件(以上证件不齐的示为不具备晋升高级职务人员)。各单位高中级有职称外语或职称计算机免试要求的,要在8月31日前提交职称外语或职称计算机免试表(一式四份)及相关证件进行审批。
以上各种表格可以从唐山人才网(http://www.tsrcw.com)“职称评审”栏表格下载里下载。
六、时间安排及报卷地点
8月26日——9月10日前各单位上报高职及省代评中职(律师、播音、公证等专业)申报材料。
9月20日前完成高职考核答辩及组卷工作。
9月21——30日向唐山市上报高职及省代评中职申报材料。
10月10日前上报中职申报材料
10月18日前完成中职考核答辩及组卷工作。
10月19——30日向唐山市上报中职申报材料。
11月1-10日上报中职认定及初职申报材料。
报卷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人劳局窗口,电话:7639216
七、未尽事宜,按照迁职改字[2008]1号文件规定办理。
迁安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二00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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